为相关的物流关务部门操作人员和报关行及货代提供管理规范,规范进出口业务操作,促使进出口业务的顺 利开展和部门工作有序进行,以适应、符合并遵守海关法律法规和 AEO认证的要求。
目的
本文件的目的是建立一套成都芯源系统有限公司物流关务管理手册,为相关的物流关务部门 操作人员和报关行及货代提供管理规范,规范进出口业务操作,促使进出口业务的顺 利开展和部门工作有序进行,以适应、符合并遵守海关法律法规和 AEO认证的要求。
范围
适用于成都芯源进出口业务操作及部门管理所涉及的程序,为成都芯源物流关务部门的员工 提供相关管理规定、流程及操作规范,以达成本文件所述的目的。
参考文件和附件
3.1 出货程序
3.2 物流运输程序 (分包商)
3.3 物流运输程序 (供应商)
3.4物流运输程序 (客户)
3.5设备和零配件硬件的物流关务管理流程
3.6预防措施及持续改进程序
3.7 纠正措施程序
定义
4.1 经认证的经营者
4.2 综合保税区
4.3工业和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
4.4工程物料管理系统
主要职责和权限
5.1 物流关务部经理负责监督本部门管理手册的执行;
5.2物流关务部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管理手册在本部门的实施;
5.3 物流关务部员工需严格执行本管理手册和工作职责;
组织架构
7. 工作职责:
7.1 关务部
7.1.1 所有进出区设备、配件、原材料和产品等的文件准备,确认,清关和商检的程序 履行,并确保 100%及 时到货;
7.1.2 进出区货物涉及特别许可证的申请工作;
7.1.3 及时申请、管理、修改和核销海关账册,维护账册数据,保障账册的有效正常运 行;
7.1.4 指导和监督物流承运商和报关代理安排运输和报关,并定期对它们进行绩效评估
7.1.5 与海关、商检等政府部门,物流承运商、客户和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7.1.6 每月核对报关代理的服务费,并按照合同处理费用支付事宜;
7.1.7所有报关文件和数据应有序存档和记录完整;
7.2 物流部
7.2.1 参与对物流承运商的甄选、监督和半年绩效评估,以使它们保持服务上的持续提 升;
7.2.2 为所有进出区设备、配件、原材料和产品做运输安排和跟踪,已确保 100%的准时 交货.
7.2.3 所有进出区设备、配件、原材料和产品等的文件准备,确认,清关安排,并确保 清关文件的准确无误; 7.2.4 统计并保持存档文件的完整和有序;
7.2.5 货物发运后,及时整理并保存分运单;
7.2.6每月核对物流承运商的运费和服务费,并按照合同处理费用支付事宜;
8. 法律法规
8.1 物流关务部员工在从事相关进出区作业活动时须遵守但不限于以下海关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管理暂行办法》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2号(关于发布《通关作业无纸化进出口报关单证档案企业存 储管理标准》的公告)
8.2 物流关务部员工从事相关进出区作业活动须严格遵守并执行成都综保区海关相关管理规 定和操作流程;
8.3 物流关务部需定期或不定期的安排和组织部门人员参加各类海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操作规 范方面的学习和相关培训,学习和培训内容并及时在内部进行传达、宣讲和培训,以了 解、熟知并遵守最新海关法律法规和综保区业务操作规范;
8.4 物流关务部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物流供 应商、报关行和进出区报关企业提供或接受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回馈行为,也不得为行 工作便利,故意向海关人员行贿等行为。如有此类行为,将按《员工守册》相关条例对 违反商业道德规范的员工做出相应处理。
9. 进出区业务审核和控制
9.1 出区业务
9.1.1 部门制单员必须在货物出运前根据货物重量清单制作好出区报关单证,出区报关 单证包含:发票、装箱单、订单、重量清单、报关委托书、货运委托书、快件运 单等。单证备齐后,制单人员应对单证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根据“单货一致、单单 一致,单证一致”的要求进行单证初核。
9.1.2报关单证须经部门负责人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名、型号、数量、 单价、金额、件数、重量、原产地、成交条款、商品归类、运输方式、客户信息 等如发现有不符项需及时通知制单员更新报关单证。单证不符合项将作为员工年 终考核的依据。单证复核无误后由部门制单员将报关资料加盖公司报关专用章后将全套报关资料 提供给货运代理或其报关行,用于出区报关和仓库提货;
9.1.3 货运代理或其报关行须在报关日当天凭报关单证信息完成海关申报和提货事宜;
9.1.4 如遇海关查货,货运代理或其报关行不得擅自开箱,需及时通知关务部,由关务 人员或公司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海关查验;
9.1.5 货物出运后1个月内,货运代理或其报关行在电子口岸查询并打印报关单退回司。
9.2进区业务
9.2.1 在货物抵港或到达保税区之前,关务/物流经办人员凭供应商或货运代理提供的进 区货物资料,整理全套进区报关单证,进区报关单证包含:发票、装箱单、订单 (运)单或其它许可证件等特殊单证(如需要); 单证备齐后,关务/物流经办人员应该严格根据“单货一致,单单一致,单证一致” 的要求对单证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名、型号、数量、单价、金 额、件数、重量、原产地、成交条款、商品归类、运输方式、供应商信息等。如 发现不符项需及时通知供应商更新报关文件;
9.2.2 单证复核无误后由关务/物流经办人员将报关资料加盖公司报关专用章后将全套报 关资料提供给货运代理或其报关行,用于办理进区清关手续;如遇海关查货,货运代理或其报关行不得擅自开箱,需及时通知关务部,由关务 人员或公司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海关查验;
9.2.3货物一经放行,关务/物流经办人员及时通知公司收货部门或仓库做好卸/收货准 备。
9.2.4 货物抵达 1个月内,货运代理或其报关行在电子口岸查询并打印报关单退回我 司。
9.3 关务/物流经办人员必须做好各类进出区报关数据的统计和报关单证的纸质/电子存档, 确 保统计数据的正确和完整,以及可追溯和备查。
9.4 报关进区的生产料件由公司库房管理并收入 IFS系统管理,报关进口的设备和零配件/硬 件由 EMC库房管理并收入 EMC系统管理。
10.进出区报关单证及报关印章 管理规定
10.1 进出区报关单证管理
10.1.1进出区报关单证按纸质单证和电子单证的方式进行管理,由关务/物流经办人员按 照不同的业务类型,分门别类对进出区报关纸质或电子单证进行规范保存和管 理;
10.1.2 需要保存的进出区报关单证包括合同、发票、箱单、提运单、备案清单、许可证 件等,进出口业务有关的单证资料应准确、真实、齐全、合法、有效;进出区报关纸质单证应按业务类型、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在专门文件 柜或档案室,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挪用或外借使用,如必须外借使用的,需做好 登记交接手续,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
10.1.3 进出区报关电子单证应按业务类型、分门别类、妥善保存在公司指定服务器的文 件 内,并定期做数据备份处理,严禁非本部门授权人员登录访问该文件夹;
10.1.4 单证管理应方便查阅、追溯、海关核销和稽查;
10.1.5 加工贸易和检测维修账册项下的进出区纸质报关单证资料自进出区货物放行之日 起保存三年,设备账册项下的进出区纸质报关单证资料将保存至设备/配件解除海 关监管并离厂出区。
10.1.6 文件档案超过保存有效期后,需要销毁的,须在整理完毕后,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进行销毁。
10.2 报关专用印章管理
10.2.1报关专用印章由物流关务部设专人妥善保管;
10.2.2 报关专用印章仅限用于公司进出区报关单证、《报关委托书》、《保税 区出/入境货物备案清单》等公司与海关事务相关的单证和文件。
10.2.3 在盖章前,报关专用印章保管人需对所需盖章的单证和文件内容进行审核,严禁 在与海关事务不相干的单证和文件上加盖报关专用印章,避免因错用、滥用印章 可能发生的风险;
10.2.4严禁在空白单证、空白报关委托书和其它空白信笺上加盖报关专用章;
10.2.5凡不按规定私用和滥用报关专用印章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 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或追究其责任。
11. 进出区业务内审制度
11.1 内审制度目的:保障企业正常运作和良性发展,引导公司内部各业务部门和外部各供应商、货运代理和报关行按照综保区海关操作流程规范作业,有效规避和降低各类进出区海关风险,同时有效配合海关稽查、核查、审计和账册核销工作;
11.2 进出区业务内审小组由物流关务部牵头组织成立,成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物流关务、财务、物料、计划、采购、生产、设备、工程、IT 等业务部门指定核心业务人员;
11.3 进出区业务内审小组工作职责:
11.3.1企业内部巡查/稽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部各业务部门与海关事务相关的作业进行巡查/稽查,检查公司进出区业务现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不规范的作业行 为,提升和改善公司内外部关务作业体系;
11.3.2账务核查:定期对企业各类海关账、库存账和财务账进行平衡分析,及时发现和分析账务差异,找出差异根源,确定账务差异处理方案并跟踪、监督和实施;
11.3.3海关稽查、核查、审计和账册核销: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公司各业务部门,配合海关稽查、核查、审计和账册核销工作,提供海关所需数据、单证、账簿和 文件对海关稽查、核查、审计和账册核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和反 馈;
11.3.4及时了解、掌握和向公司内部传达和培训最新海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综保区海关 进出区业务操作流程和规范;
11.4责任追究及改进机制
11.4.1 对于在内审和海关稽查、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内审小组应及时以 书面方式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及其部门负责人,查找问题根源,根据问题具体情 况制定不合格项的整改纠正措施,对潜在的不合格因素进行消除,防止不合格项 再次发生。内审及整改的记录需保存完整,预防措施力度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 度相适应。
11.4.2 部门经理及主管定期对部门员工的工作绩效和操作流程进行考核,对于绩效考核 未达标的员工需进行戒训,对于操作流程中不合格或未达标者,须及时纠正或再 培训直至合格或达到作业标准;
11.4.3 对合同货运代理和报关行日常操作中发现的不规范作业行为或差错应及时指正, 记录在案,并要求其立即改正或补救。定期对合同货运代理和报关行根据标准进 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出书面管理建议,纠正和改善措施。合同货运代理 和报关行需给予书面整改及持续改进计划。对于情节严重的,可根据考核评分标
准或按合同规定对其进行降级、调整或缩减业务范围、暂停或终止合同业务关系 等处理。部门经理及主管需监督并确保合同货运代理和报关行落实执行纠正措施 及检查纠正措施的执行效果,并由部门专人对考核结果进行存档;